赵天成:“故乡+故事”的公式
来源:《福建文学》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12 14:58:13 字体:
上世纪20年代的左翼文学创作中,曾有论者总结出一个“革命+恋爱”的公式。在早期的革命小说中,“革命”与“恋爱”的互动关系,成为推动故事情节发展的结构模式,并逐渐凝固为一种创作定式。当时评家称其为“公式”,即是出于对革命文学套路化的警惕。而在近年来的乡村书写热潮中,似乎也存在着一个“故乡+故事”的公式。仅从近三年内出版的虚构文学类书籍来看,就有不少小说集以《XXX故事》、《XXX故事集》、《XXX伤心故事集》的方式命名。其中的“XXX”,往往是一个具体的,或者是具有明确原型的地名,某村某乡或某镇。这种“地名+故事”的命名模式,固然包含了出版者的商业考虑,但也由此可以看到当下创作中的一种趋向。 在中国当代文学的场域内,“故乡+故事”书写模式的浮现,应该追溯至80年代初,以及随后被称为“寻根”的文化潮流。马尔克斯、福克纳和沈从文,则被追认为这股大潮的三个源头。像他们一样书写“邮票一样大小的地方”(福克纳语),并且由此建构一个既具体又抽象的世界,曾是一代作家在心中绘制的美丽而且光明的蓝图,并且由此返身“发现”了自己的故乡。今天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其时对于故乡的发现,除去突破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文学层面的动机,特定时期的民族国家想象,也是这一潮流得以发生的关键要素。而在这种想象的现实层面,1982年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事实,仿佛一种蝴蝶效应,带给中国的年轻作家(以“50后”为中心)难以估量的激励作用。因此,尽管在阿城、韩少功、李杭育、王安忆、贾平凹这些所谓的“寻根”作家内部,对于故乡的理解,对于民族传统与西方现代文学的态度都不尽相同,但在80年代“团结起来,振兴中华”、“冲出亚洲,走向世界”的时代氛围中,这些纵横交错的国族想象,裹挟着马尔克斯们带来的创作模式,共同汇入“寻根”的主潮,构成了他们想象中国的方法。 如果用一句话概括这种想象和书写方式的发生学,那就是一句我们耳熟能详的话:民族的就是世界的。而在“寻根”潮流风起云涌的当口,这个逻辑表达式可以被拆分为两个部分:少数民族(或是原始、荒蛮、偏僻的边缘地区)的就是中华民族的,中华民族的就是全世界的。以至于李泽厚当时就曾发出疑问:“为什么一定都要在那少有人迹的林野中,洞穴中,沙漠中而不是在千军万马中,日常世俗中去描写那战斗、那人性、那人生之谜呢?”(《两点祝愿》)但无论如何,为寻根文学的发生提供支撑的,是一个想象中的二级象征系统:故乡——中国——世界。也就是说,特定地域的历史,是民族历史的提喻;而中华民族的历史,又是全部世界(有时特指第三世界)乃至人类历史的提喻。在这种想象的延长线上,我们看到了贾平凹的商州、李杭育的葛川江、李锐的吕梁山、乌热尔图的鄂温克地区。如果联系前面述及的时代精神口号,莫言的高密东北乡,当是其中最突出也最彻底的代表。一方面,在“发现”高密东北乡之后,莫言也找到了他的精神原点。由此他打开了一道道闸门,在古/今、内/外、实事/幻想、方志野史/官方叙事中自由出入,讲故事的腔调仿佛君临天下,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得以尽情释放。另一方面,莫言2012年斩获诺贝尔奖,以及授奖词中“将魔幻现实主义与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融合在一起”的赞誉,总算终结了国人数十年来的诺奖焦虑,也可以视为“故乡+故事”模式的开花结果。说句玩笑话,同样是在80年代以“走向世界”为目标,中国文学与中国足球(男足)相比,总归不负众望,终也得偿所愿。 但我更想说的是,这种“故乡+故事”的公式,连同背后“民族的就是世界的”思想逻辑,应该随着莫言的获奖告一段落,甚或在更早的时候就该终结,并在已经变换的历史语境下,进行反思式的清理和检视。首先,无论我们是否认同杰姆逊(Fredric Jameson)有关第三世界文学都是民族寓言的观点,这种挖掘本土文化资源,书写具有民族特色的故事,进而获得与世界文学对话的资格,乃至被“世界”认可的思路,本身就隐含着重重矛盾。即使我们跳出所谓后殖民的理论窠臼,仅从文学书写的角度来看,这种意义上的乡土书写,也有其瑕瑜互见的两面性。正如一位青年研究者指出的:“在中国文学世界,村庄一直是具有寓言倾向和隐喻意义的原型意象。对寓言性和隐喻性的长期追逐,使得一些乡土文学反而呈现不出真实的农村和农民生活,成了没有乡村主体的乡土写作。”(项静《“新乡土”写作的新格局》)时至今日,认为书写一村一镇的故事就是书写中国故事,而书写中国故事本身就有自足的合法性和先进性,这种懒惰、消极而又故步自封的创作观念,已经不再能够为今天的文学及其读者提供任何。更为重要的是,从80年代至今的近四十年间,与乡土有关的社会生活业已发生诸多不可逆转的变化。这不仅是指中国大陆语境下加速展开的城市化进程,以及由此带来的城乡二元结构的激烈错动,同时也应该从全球视野和世界秩序的角度加以观照。英国历史学家霍布斯鲍姆(Eric Hobsbawm)在出版于1990年代的《极端的年代》中就曾指出,在80年代,全球范围内只有三大地区,依旧被村庄和田地所占有,它们是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南亚及东南亚的大陆地带,以及中国。80年代已是如此,何况到如今,古人所谓的沧海桑田,已是我们身边正在发生的现实。进一步说,从世界史的视野看,今天我们仍在讨论和书写的乡村,已然是时间和空间双重维度中的一座孤岛。 我不想被误解。以上提出“故乡+故事”的公式,并不是说今天真诚书写乡村的创作者,观念上仍旧停留在“寻根”的阶段,而在实践中又一味地复制和模仿;也并不是说由于社会语境的转换,“故乡”就变成了不可触碰的题材禁区。我所反对的,只是缺乏自省意识的自动化写作,以及“为赋乡词强说愁”的作伪和滥情。或者说,我反对的是将“乡土”作为不证自明的概念加以接受,并且有意无意将其神圣化的倾向。在某种意义上,“故乡”本身什么都不是,书写故乡事也并不直接等于落地生根。恰恰相反,面对错综复杂的城乡关系与乡村秩序,特别需要写作者自觉、独立、系统的总体性思考,而不是因袭旧路,以某种失效的方式将“故乡”与“故事”拼贴在一起。在乡土书写的意义上,今天我们应该重新“寻根”,重新发现“故乡”并且追寻它的根源所在,从而在斗转星移之后,为故乡及其故事的存在,寻找社会、文化、美学的扎实的根据。从宏观的角度而言,书写故乡之事,路径大抵是或真或幻两种——“真”指具体的地理空间,以及相关的地域文化因素,包括器物、住宅、饮食、衣着、方言、风俗、人际交往方式、婚丧嫁娶礼仪等诸多方面;“幻”则指在此基础上的虚构和想象。我曾在《“脱裤子”的还乡故事》一文中指出,“还乡”的故事有多种讲法,“到乡翻似烂柯人”是一种,“树犹如此,人何以堪”是一种,“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是一种,苏秦、项羽、花木兰般的“衣锦还乡”亦是一种。今人讲述故乡之事,当然更能翻空易奇,方寸之间生出无限变化。但是归根结底,不管是真是幻,还是亦真亦幻,上述种种地域性元素,都需要在不断变换的时空坐标系中予以安置,才能抵达今生今世今时今刻的活着的乡村。换句话说,无论我们将“故乡”视为起点还是归宿,实体还是象征,往昔时代的幻影还是都市生活的镜像,由“故乡”所衍生的一切起兴、讲述、颂赞、凭吊、捍卫、攻击,都需要重新锚定对象,才不至于沦为一种时代错乱的空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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