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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过藻溪(01)

来源:《雁过藻溪》

  女儿灵灵考入多伦多大学商学院不久,越明就正式向末雁提出了离婚的要求——那天离他们结我二十周年纪念日只相差了一个半月。

  其实在那之前很长的一段日子里,越明早已不上末雁的床了。末雁知道越明在掐着指头计算着两个日期,一个是两人在同一屋檐下分居两年的日期,一个是女儿灵灵离家上大学的日期。随着这两个日期越来越近地朝他们涌流过来,她感觉到他的兴奋如同二月的土层,表面虽然还覆盖着稀薄的冰碴儿,底下却早蕴藏着万点春意了。她从他闪烁不定欲盖弥彰的目光里猜测到了他越狱般的期待。在他等待的那些日子里,她的眼神时常像狩猎者一样猝不及防地向他扑过来。速度太陕太凶猛了,他根本来不及掩藏他的那截狐狸尾巴,就被她逮了个正着。看到他无处遁逃不知所措的狼狈样子,她几乎要失声大笑。她恨他,有时能把他限出一个洞来。

  她恨他不是因为离婚本身,而是因为没有理由的离婚。

  越明在外头并没有时髦人所谓的红颜知已。越明一生也难得有一两桩能在朋友圈子里引为笑谈的男女轶事。越明是一个基本按点回家的男人。越明甚至没有几个略微亲近些的同性朋友。一桩婚姻在没有外力的作用下非得散伙不可,其解释只有一个:这桩婚姻像一只自行发霉的苹果,是从心儿里往外烂,烂得毫无补救,兜都兜不住了。这种烂法让末雁不能像市井悍妇那样提着裤脚叉着腰当街叫骂丈夫负心,这种烂法当众表明了一个男人宁愿孤独冷清致死也不愿和一个女人呆在一片屋檐下的决绝,这样的烂法宣布了末雁彻头彻尾的人老珠黄缺乏魅力。

  感恩节那天晚上,灵灵用假期打工的钱,请爸爸妈妈去“红龙虾”餐馆吃了一顿饭。饭吃到一半,女儿就笑眯眯地说:“你们就离了吧,我没事的。只是以后要搬得越远越好。最好妈妈还住多伦多,爸爸搬到温哥华。这样我就可以在多伦多过夏天,在温哥华过冬天了。要是你们再结婚就更好了,我一下子能有两副爸爸妈妈了。”

  末雁和越明面面相觑,一时不知如何作答。只觉得在加拿大长大的女儿,和国内那些同龄女孩子相比,似乎是太成熟了,又似乎是太憨嫩了——倒是放下了心。

  接下来的事就交给了律师去办。几年里存下的退休金,两人各拿了自己名下的那一份。车子也是一人一辆。只有房子略微麻烦一些,通过朋友找到了一个房地产经纪人,前后其实也就花了一两个星期的时间,就卖出去了——净赚了四万加币。卖房所得的钱,在银行和律师手里走过了一圈,就一分为二地归人了各自的账户。灵灵有全额奖学金,剩下的开销,半年跟爸住,半年跟妈住。跟爸住时由爸负担,跟妈住时由妈负担。没有子女监护权的混战,也没有赡养费的纠纷,事情就很是简单明了。

  搬家的那一天,越明替末雁雇了搬家公司。大件家具,都给了末雁,剩下的无非是一些日用物件,越明也都尽量让末雁先挑。客气谦让的样子,仿佛不过是送末雁出一阵子差而已。前来帮忙的朋友见了,忍不住问末雁:“那吵翻了天的都没离,你们离什么呢?”末雁忍无可忍,终于将保持到最后的一抹淑女形象像蚊子似的捻灭了,随手抓起一个花瓶,朝着越明的汽车砸去。“好你个李越明,天底下的好人,都让你做完了!我就成全你吧!”众人哪里拦得住?车尾早砸出一个弯月形的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