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提了个小箱子,跟着她下了楼,两人叫了辆出租车往“阅虹”开去。走到半路,他突然对她说:“我还是先去她家一趟——她留下的一些东西,我要交给她妈。”她当然明白他说的那个她是谁。她就吩咐司机在一幢公寓楼前停了下来。他下去了,她却留在车上。她把头探出窗外对他说:“你去,我在餐馆等你。”他没有留她,只是看着她的出租车风一样地驶进一街的灯红酒绿里去。
至少她是知道他的。他必须独自面对他人生中的某些片断。在哪里开始的记忆,也必须在哪里卸下。
涓涓回家时已是午夜前后了。
临分手林颉明提出要送她到宿舍门口。他说送女客人到家门口是西方人的礼节。不仅要送到家门口,而且要看到女客打开房门进屋后才能离去——不光是为了礼节的缘故,也是为了安全。林颉明身上那些带着洋气的迂腐味,让她觉得既可笑又多少有些让人着迷。然而她执意不肯,坚持在离校门很远的地方就下了出租车。
毕竟是十月了,夜风吹在身上已经含了些秋天的意思。那件洗旧了的牛仔茄克在这时才派上了更为实际的用场。她将茄克紧紧地裹在身上,抱着双肩一步一步地踩着自己的影子缓缓行走着。她并不着急回去。这一顿饭吃得有些安静——几个月的期待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把本该厚重的见面情绪稀释得单薄了。然而她却依旧有一肚子零散细碎的回忆,需要在孤独的路程中慢慢咀嚼销蚀。
月亮很大,像存久了的旧报纸似的泛着黄边。树影把月色割剪得支离破碎,一把一把地掼在她的脸上,带着一些重量,也带着一些凉意。她觉出了颧上的温热。
她喝了一些酒,是林颉明带过来的加拿大洋酒。她记不住酒的名字,只记得这酒不好喝也不难喝。今晚她像一个拙劣的探险家在浑然不知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意外地发现了一个叫人飘然欲仙乐不思蜀的极乐境地。这个境地处在醉与不醉之间的那条细线上——少走了一步她就会被留在山巅上,和这个大千世界清醒又遥远地隔阂着。多走了一步她就会坠入万丈深渊,与这个世界污泥浊水地搅拌在一起,不知身为何处。可是那晚她真正地走在了那条细线上,不偏也不过。所以她有些清醒地糊涂着,又有些糊涂地清醒着,感觉极为惬意。
在离宿舍很近的地方她听见有人从身后向她走来。脚步声凌乱拖沓,犹豫不决。她带着迷茫的微笑转过身来,猝不及防地看见了一张脸,一张开始被时间和距离磨蚀出毛边的脸。刹那间她以为她走进了一个梦境——近来她常常做各种各样离奇古怪的梦。她很响地咳嗽了一声,她的声音被寂静的暗夜撕扯成嘤嘤嗡嗡的回音,散落在远处和近处的无数个角落里。她被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于是就知道她并没有在做梦。
那个男人在离她几步远的地方站住了,两人四目相望,如同窄路相逢的乌眼鸡。后来是男人先将目光软下来的。男人变了很多,比从前更加不修边幅。男人身上穿着一件不灰不蓝的T恤衫,前心后背印的都是梵高的画,一半掖在腰里,一半垂在腰外,盛开的向日葵仿佛被疾风折断了茎秆,带着黄灿灿的微笑纷纷扑向大地。男人脚上的那双懒汉鞋,鞋边早已成黑色,鞋面上厚厚地积了一层跨省的灰尘。男人蓄起了胡须,长长乱乱地几乎遮住了半张脸。男人开始谢顶,前额光润柔滑地采集着无所不至的月光。男人身上不变的是气味。是那种介于油漆和漂白粉之间的油彩颜料气味。后来她才明白过来,其实她是从气味上辨认出这个男人来的。这种气味,她就是绕地球走完十圈再回来,也是能从万人中间一下子将他闻出来的。
记得从前有一回,当她还是头重脚轻地爱着这个男人的时候,她曾逼着他仔细地洗过头洗过澡换过衣服,干干净净地坐在她面前,可是他满头满身的香波药皂味竟没有遮得过那个颜料气味。那天她对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他这辈子只能捧艺术这只碗饭了——那气味原来不在皮上,竟是在血里呢。没想到他听了愣了半晌,才说了一句像诗也像哲言的话:在缺乏艺术的氛围里遭遇艺术的激情。这句话听上去像是没有说完。过了一会儿他才告诉她这是一句流行于艺术家圈子里的歇后语,后面的部分是“不举”。她觉得好笑,可是她却没有笑。你这里真难找。我等了你整整一天了。男人说。
她冷冷地看着男人,她想说:我等你的,哪只是一天。可是她什么也没说。她期待男人说的,不是这样的话。她赌气离开这个男人已经一年了,一年的分别不算长也不算短,不够让她忘却,却足够教她懂得沉默的效应了。
果真男人没能沉得住气。男人叹了一口气,期期艾艾地说:现在,我,我终于知道你从前是怎样忍受我的。
她依旧没有说话,眼圈却热了一热。往事随着酒意汹涌地浮了上来。她站在路口,风呛着她嗓子刺刺地痒。她捂着嘴咳嗽了几声,身子就突然像一只布袋似的矮了下去,毫无先兆地呕吐了起来。白色的秽物溅到她的裤脚鞋帮上,四周立刻充溢着一股酸臭交织的气味。
男人被她撕心裂肺的样子吓了一跳,一时不知所措。等她终于嗷嗷地吐完了,才走过去,架起她来,坐到马路牙子上。她很想推开他,结果非但没有推开他,反倒软软地靠在了他的肩上。她趴在他的肩上喘了一会儿,才渐渐将气喘匀了。男人闻到了她身上的酒气,就起了些疑心:“你在上海,到底打的是什么工?怎么这个时候才回家?”
她顿时就清醒了过来,坐直了,冷冷地一笑:“你说我能打什么样的工呢?站着的女人不如坐着的挣钱,坐着的不如躺着的挣钱——那是你说的。”
男人的脸色就很是难看了起来:“那你是坐着的还是躺着的?”
她扶着树站了起来,满目飞着金星。闭了一会儿眼睛,方好些。男人依旧坐着,就比她矮了一截:“躺着坐着,横竖不关你的事了。”她狠狠地说完,也不看男人,就飕飕地走进一街的风里。腿颤颤地有些软,手心却都是汗。
男人追了上来,也不并排,只在她的身后不紧不慢地跟着:“我辞了学校的职,决定到海南开广告公司,带你去。”
她的脚步慢了下来。她知道,这就是求婚的意思了。像他这样的男人,是多一句话都不肯给的。她等这样的话,等了也有五六年了。现在真听到了,她却被自己的平静吃了一惊。若在从前,哪怕是三个月以前,他肯说这句话,她是愿意为他生,为他死,为他舍了世上的一切,跟他天涯海角受苦受累去的。